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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论文

国际商会敦促履行合同的新方法

时间:2022-01-29 19:50 所属分类:经济论文 点击次数:

与传统解决方案相比,国际商会敦促履约。
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发生争议。一旦发生争议,通常有四种方法来解决争议:谈判、调解、仲裁和诉讼。作为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新途径,国际商会敦促履行合同具有其独特的优势。
(1)作为解决国际贸易纠纷最方便的方式,应进行谈判。
谈判是指国际贸易双方共同讨论的解决方案,以获得一致意见。在没有第三方干预的情况下,双方就国际商业纠纷进行谈判,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消除纠纷,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谈判可以节省成本,气氛缓慢,灵活性强,有利于双方贸易关系的发展,被认为是最简单、最有效的方式。
当谈判无法解决争议时,可以使用国际商务敦促履行。其程序也相对简单,在国际商务的帮助下完成。实施过程快,效果明显,成本小。
(2)调解、仲裁或诉讼是贸易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分歧时选择的方式,需要第三方干预。
在国际商业纠纷中,调解技术中学是指通过第三方(国际商会或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调解和指导,说服教育,促进争议双方依法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调解的基础通常是双方的共同愿望,并愿意接受第三方的劝说结果。其主要特点是时间短,成本低,但选择第三方机构的过程通常需要时间,有时需要反复协商,受损方更被动。只要一方不积极合作,调解就不能顺利进行。因此,如果愿意使用调解,一般也应提前同意外贸合同的调解。
国际商会敦促履行合同是国际商会作为第三方帮助受损方解决纠纷,受损方单方面申请,无需另一方同意,容易实施,加快问题解决过程,主动性强。
(3)仲裁是和平解决国际商业纠纷的一种方式。
该方法是指双方自愿将争议事项或问题提交给公平双方选定的仲裁人(也称公断人)或仲裁机构,并对双方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仲裁具有一审结束、程序灵活、裁判专业性的公约(即纽约公约公约),现已基本成为解决外贸纠纷的首选。申请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同意。贸易双方愿意选择仲裁纠纷解决方案的,应当事先在外贸合同中约定仲裁方法和仲裁法院,否则双方很难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
仲裁裁决的执行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现象,因为跨国执行涉及到各国的法律差异和国家贸易保护主义。裁决的执行只有在承认和参与相互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国际公约之间才能完成。
国际商会通过国际商会敦促履行合同。国际商会是同一组织的成员,相互合作遵循国际贸易实践。因此,在处理国际商业纠纷时,国际商会可以相互合作,促进纠纷的解决。利用国际商会的成员来解决问题是国际商业敦促履行合同的最大优势。
(4)诉讼的成本最高。
它是指国际商业纠纷当事人不能通过上述三种方式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法律机关,审判机关通过审判、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纠纷。由于诉讼时间长、程序复杂、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外国判决难以执行等原因,外贸合同一般使用不多。
与诉讼相比,没有复杂的程序、执行困难的问题、时间成本和成本高。
与上述方法相比,国际商会敦促履行合同的申请人借用国际商会在国际贸易中的公平性和权威性,更好地利用商业声誉对企业的潜在影响,对被申请人的商业通知施加压力。
在前两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发现国际商会敦促履行合同的效果是显著的。在可行性、经济性和有效性方面,它具有程序简单、时间短、成本低、形式灵活、有利于合作的特点。特别是对日本、欧洲、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大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声誉。因此,中国外贸企业应学会利用商会敦促履行合同的新方法,促进外贸业务的持续发展。